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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九呀,你怎么样了?”酒楼掌柜惊慌的跑了过去。

刚才被人从酒馆轰出来的疯老头,也醉醺醺的走了过来,不知怎的脚下一滑,竟然直接压在小伙计身上,手指随意的在他右腿上点了几下。

“你这疯子!”掌柜的被这一幕吓得不轻,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来,本来就很容易伤筋动骨,再被这个不知轻重的疯子压一下,可不是小事!

“你这疯老头,快起来!”掌柜的一把拽住疯酒鬼,却被疯酒鬼轻巧的反身压在雪地上。

“好酒!”疯酒鬼迷迷糊糊地拿着腰间的葫芦,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口酒,顺手又在小伙计右腿上点了几下。

被疯酒鬼压在身下的掌柜,无论怎么挣扎都不能挣脱,只能骂骂咧咧的干着急。

而站在一旁的叶出蓝发现——被疯老头随意点了几下之后,小伙计腿骨上的错位竟然像是被“固定”了一般,没有再继续扩张。

疯酒鬼喝了一口酒,醉醺醺地对叶出蓝说:“小丫头,过来按住他的右腿。”

叶出蓝还沉浸在刚才的惊讶当中,有些失神。

上次她看到这种常人看不到的伤痕,还是重生前。

原以为自己换个具身体,天生的异能已不复存在,未曾想今日竟能恢复。

“过来帮忙按住他。”

直到疯老头第二次出言提醒,叶出蓝才回过神来,她有些不敢相信地蹲在小伙计身旁,伸手去按他的右腿,忽然,她看到一股莫名其妙的白色气流,从自己左手指尖,流进了小伙计错位的腿骨上,伤口在白光的作用下竟然渐渐合拢。

叶出蓝惊讶的把手移开,白色气流也随之消失,她又反复试了几次,才敢确定自己非同常人的能力恢复了——在集中注意力的时候,左眼能看透人体中的伤病,而左手则能治愈这些伤,虽然她的右眼右手和常人无异。

虽然,这一能力没有重生前那样能被她信手捏来。

叶出蓝在欣喜之余,抬眼看向身边的几个人,她发现映月站在一旁,正焦急的看着受伤的小伙计,掌柜的也被压在地上,连自己都顾不了了,所以他也根本没时间在意叶出蓝刚才做了什么。

脏兮兮的疯老头压在掌柜的身上打了个酒嗝,再次顺手去摸小伙计的腿骨,笑嘻嘻地看着叶出蓝,道:“好!好酒!额……好酒。”

疯老头说完,又往正在喊疼的小伙计嘴里灌了一口酒,这才大手猛地拍了一下他的腿,道:“别吵!喝……喝口酒,就……就不疼了!”

刚才还在雪地上疼得打滚的小伙计,在疯老头的灌酒和拍打下,猛咳了几下之后,瞬间感觉腿上的疼痛似乎消失了一般。

他慌忙疑惑地双手撑地站了起来,试着走几步之后,发现果然没了刚才的疼痛感,“哎……不疼了?不疼了!”

叶出蓝怕自己的异能再次引起外人的注意又要为自己带来像重生前那般的麻烦。

叶出蓝轻叹一口气,立刻起身,准备带着映月回叶府。

她刚走两步,就听身后醉醺醺的疯老头含糊不清地说道:“好久……好!又让我遇……到一……一个!”

叶出蓝看着面前皇城内最好也是最贵的酒馆——醉仙楼,突然转身看向身后的疯老头,笑问道:“老伯,您葫芦里还有酒吗?”

如果不是叶出蓝的左眼可以看到小伙计腿骨上的伤痕,她说什么也不会相信眼前这个疯疯癫癫的老人看似随意点的那几下便能封住小伙计整条右腿的穴位,不让错位扩展。

看起来像个无赖的酒鬼压住了体型健壮的掌柜,其实他压得很有技巧,掌柜的身上所有重要的穴位都在他的掌握之内,所以,无论掌柜的怎么用力挣扎,都逃不出他的掌控。

叶出蓝看着疯老头花白的头发和眉毛,笑得十分真诚。

寒冷的冬日,街上冷冷清清,醉仙楼里却热闹非凡,尤其是一楼大厅的小戏台周围挤满了看客,不时还会爆发震耳欲聋地叫好声。

叶出蓝带着映月和疯老头,一行三人刚走到醉仙楼门前,两个小二模样的男子立刻笑着迎了上来:“三位客官,里面请。”

他们在看到疯老头时,原本还想再呵斥一番,却听映月道:“这位是我家主子请来的客人。”

两名男子闻言,瞬间也像对待其他客人一样笑脸相迎,让人觉得好像刚才把疯老头轰出来的并不是他们一样。

叶出蓝为疯老头点了一坛好酒和一桌子菜。

映月看疯老头狂妄不羁的吃相,不觉笑出了声。

戏台上,一个粗壮的汉子手里提着一个白色布袋,在众人面前晃了晃,道:“还有没有谁,能想出比郑公子布袋里更轻的东西,来装满这个布袋?还有没有?”

壮汉说完,引来台下一阵骚动。

映月好奇地问正在上菜的店小二:“小二哥,台上的人是在干嘛呢?怎么这么热闹?”

腰弯得像龙虾一样的小二,笑眯眯地说:“一看二位姑娘就是不常出门的!连咱们醉仙楼的‘精英荟萃’都不知道。”

“精英荟萃?”

“对!这精英荟萃可是咱们醉仙楼里,最有名的比赛。

第一日比智慧,第二三四五日,分别比琴棋书画,第六日比武功修为;如果能在任意一个比试中取得头筹,以后在咱们醉仙楼里面的一切酒菜,都免费!”

映月有些不敢相信,“啊?还有这种好事?”

醉仙楼可是大兴皇城内最贵的酒楼,里面的酒菜也都是最好的!

只是,这里根本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能来得起的地方,如果以后能经常带着父亲娘亲在这里免费吃饭喝酒,那该有多好。

“那是当然。”小二笑的得意。

“那今天是比试的第几日?今日的题目又是什么?”

“今天是比试的第一日,题目是:用最轻的东西装满整个布袋。”

“小二哥,现在谁布袋里面的东西最轻?”映月问道。

“是礼部侍郎郑大人的大公子,郑子楚郑公子。”

“他在布袋里面装的什么呀?”映月十分好奇。

“不是小的吹嘘,如果我不说,一般人肯定猜不出来装的什么!”小二就像是在谈论自己的英雄事迹一样,越说越起劲。

“大多数人都是用芦苇、羽毛、棉花什么的来装满布袋……”小二挽起了袖子指着看台上一位衣着华丽的男子说:“而郑公子今日却是把叶明珠的粉末,涂在布袋上,用光亮装满整个布袋!您二位说楚公子是不是聪明绝顶?”

疯老头迷迷糊糊的瞟了一眼台上有些败顶的年轻男子,嚼着酱鸭的嘴,含糊不清地说,“绝顶,绝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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