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传说:我的灵瞳可治百病》中的叶尘林晓倩是很有趣的人物,作为一部都市类型的小说被道明四描述的非常生动,看的人很过瘾。《都市传说:我的灵瞳可治百病》小说以643502字,最新章节第322章 神仙草的连载中状态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喜欢看这本小说。这本书又名《神医无双》。
一、作品简介
小说《都市传说:我的灵瞳可治百病》推荐大家一读,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道明四,主角是叶尘林晓倩。主要讲述了:“你怎么老拿仁毅和叶哥哥比?”“比怎么了?不能比吗?都是同龄相仿,别人能那么优秀,自己却那么窝囊,不应该反思吗?”“我这个当姑姑的还不是为了叶尘好?!”“他叶尘要我承认牛逼也行啊,有本事也买一套房子,……
二、书友评论
很好看,都市传说:我的灵瞳可治百病这本小说比有的分数高的小说还好看。是我喜欢看的小说。我看小说如果看不下去的话,基本上看不了几篇就没有翻阅的兴致了,这本小说就越看越好看!加油道明四作者大大,赶快更新!
三、作品赏析
“你怎么老拿仁毅和叶哥哥比?”
“比怎么了?不能比吗?都是同龄相仿,别人能那么优秀,自己却那么窝囊,不应该反思吗?”
“我这个当姑姑的还不是为了叶尘好?!”
“他叶尘要我承认牛逼也行啊,有本事也买一套房子,就在那什么海上明月,他要能买得起,等月底你结婚,我在你婚礼上给他倒酒,给他赔不是。”
海上明月,那可是全亭城最贵的别墅!
只有真正的有钱有权,站在社会顶端的人才有资格住在那里。
你说你是千万富翁?不好意思,开大门的保安也是。
“海上明月?谁要来我家买房啊?”
几人一回头,就见叶尘三人走了进来。
“叶哥哥。”
林婉清起身迎了上去。
叶尘微笑轻轻拍了拍林婉清肩膀:“三日不见,又长高了。”
林婉清翻了个白眼:“不是我长高了,是叶哥哥变矮了。”
打了招呼后几人坐下。
对于即将成为表妹夫的张仁毅叶尘倒有所耳闻。
听说是姑姑的朋友介绍的,姑姑特别喜欢,硬掐着林婉清的脖子结婚。
时间就定在月底。
至于林婉清是否喜欢张仁毅,叶尘倒问过一次,林婉清揉着太阳穴,无奈回答:“只要我妈喜欢就行了。”
“我已经挣扎了这么多年,不还是没用吗?只要她一眼认定,哪怕其他人再优秀,我再喜欢,也没用的,所以现在我已经无所谓了。”
林晓云斜着眼看了看柳无熙和李廷飞。
特别是李廷飞,红头发,紧身裤,豆豆鞋,这就一小痞子。
林晓云冷哼一声:“怪不得敢网贷三十万,看看交的都是些什么不三不四的朋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老爸老妈一听急了。
“晓云,怎么说话的?客气点。”
“客气?跟谁客气?跟一个毛头小子客气?他也配?”
“再说了,什么时候大实话都不能说了?你们看看,这家伙染的红头发,穿的奇装异服,哪儿像个正派人的样子?”
老爸站起身严厉道:“他可是李家大少爷!”
林晓云一怔:“李家?哪个李家?”
“李氏集团!”
三人直接愣住。
可忽然,林晓云大笑起来:“你说咱亭城龙头企业李氏集团?”
“正是。”
“哈哈哈哈……大嫂,你吹就吹,但你这吹的就有点过分了啊。”
“人家李氏集团认识叶尘?你咋不说你认识码云呢?”
在林晓云眼中,社会就是金字塔,站在最顶端的人又怎会认识最底层的蝼蚁?
不就是因为刚才的话觉得丢了面子,想找回几分薄面吗?
你们越这样,我越忍不住说你们。
“叶尘,真当姑姑不认识李氏集团的人?真以为拉两个人来就能冒充?”
“我可告诉你,仁毅可就在李氏集团上班,还是市场部的科长,上个月才和李董事长吃过饭的。”
“幼稚,你们这个小把戏太幼稚了。”
张仁毅挺直身板轻蔑打量李廷飞。
他确实实在李氏集团上班,也确实听说过董事长儿子平日里就是个小痞子。
但那能叫小痞子吗?
不,那叫不走寻常路。
叶尘能认识李氏集团少爷?
要认识,我直播吃屎!
林晓云目标转移到柳无熙身上,戏谑道:“那这位呢?可别告诉我她是李家千金啊,一个大少爷,一个千金大小姐,齐了哈哈哈。”
柳无熙冷若冰霜。
“她是叶尘女朋友。”
林婉清微微诧异:“叶哥哥的女朋友?哇塞,姐姐你漂亮呀,哥哥好福气。”
张仁毅坐不住了。
是叶尘的女朋友?
小说《都市传说:我的灵瞳可治百病》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