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年代小说《穿成炮灰千金,我先撕了这剧本》,此文从发布以来便得到了众多读者们的喜爱,可见作品质量优质,主角是陆征南夏芙,是作者喵喵来吃糖所写的。《穿成炮灰千金,我先撕了这剧本》小说最新章节第100章 遥遥无期,已更新248772字,目前连载中,喜欢看年代属性小说的朋友们值得一看!这本书又名《穿成炮灰千金,我先撕了这剧本》。
一、作品简介
最近非常热门的一本书《穿成炮灰千金,我先撕了这剧本》,它的作者是喵喵来吃糖,主角是陆征南夏芙。主要讲述了:小说中,私生女夏珍其实是重生,她有前世记忆,今世逆袭而来,誓要成为千金名媛,她自认心存正义,以直报怨,为雪前世仇恨而来,必须干脆利落,绝不圣母!她和夏芙是同父异母姐妹,相貌有几分相似,美丽迷人光彩夺目……
二、书友评论
作者女主的空间最起码要来点修仙的功法吧?要不怎么夏珍的空间系统啊
很喜欢希望辛苦大大加油更新快点好想看到夏芙母子有个好结局还有能让马春花不要嫁给那个凤凰男
写的挺好的,就是旁白有点多,看的老着急了,心急的我有点受不了😱😱😱😱😱😱,但是还有瘾,想看完。矛盾矛盾!?
真的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一本小说就是更新少了点
非常好看,超级无敌有意思,作者大大加油!
三、作品赏析
小说中,私生女夏珍其实是重生,她有前世记忆,今世逆袭而来,誓要成为千金名媛,她自认心存正义,以直报怨,为雪前世仇恨而来,必须干脆利落,绝不圣母!
她和夏芙是同父异母姐妹,相貌有几分相似,美丽迷人光彩夺目,不仅把夏芙挤落团宠位置,自己取而代之,还嫁给了夏芙的未婚夫宋池。
总之夏芙母子四人消失后,夏珍就成了夏家真正的公主,而且独一无二。
后来夏珍又帮渣爹娶新妻生儿子,在夏家人心里眼里愈发宝贝珍贵,渣爹将原配和之前的三个子女完全遗忘,加倍宠爱夏珍和后面生的儿子。
那么夏珍她凭什么能打败原配夫人和子女,取得团宠地位?
很简单,她不但重生,还拥有金手指!
重生的夏珍赶在满十八岁之前走进夏家认祖归宗,一为报仇,二为报恩。
前世夏珍在她妈妈死后,被继父家奶奶嫌弃赶出门,她成了孤儿,弱小无依,吃不饱穿不暖,勉强上完小学四年级便被迫辍学。
后来她外祖家亲戚告诉她身世,亲戚们凑了点钱,她千辛万苦来到津市找到了夏家。
夏家家主根本不见她,只有高慧云出来看了她一眼,但不承认她是夏志标的闺女,将她拒之门外不让进屋,并直接叫人把她送上火车打发走。
高慧云这么做,自然有她的立场,做为原配夫人,三个孩子的母亲,她无法对私生女心软。
但她尽力给予夏珍一些资助。
夏珍却认定高慧云心狠手辣、居心险恶,一开始就想置她于死地,理由是:
高慧云这把年纪,肯定知道财不外露的道理,更应该明白一个乡下姑娘没有自保能力,但高慧云让人送夏珍上火车时,故意给她带了一个大大的旅行袋,里面装满食物和新衣服,还把厚厚一扎钱塞到夏珍手里。
夏珍背着那个大袋子坐长途火车,毫无疑问就被人算计了,不但抢走钱财,连人也抓去卖了!
她被卖到偏僻山沟沟,和一个穷光棍生活了二十年,每天辛苦劳作,还生下了六个孩子!
她的婆婆凶狠恶毒掌管一切,丈夫好吃懒做脾气暴躁,动不动就打她,夏珍受尽苦难生不如死活得像条狗。
四十岁的时候她终于得到机会,逃离那个山村,一路乞讨进城又来到了夏家。
这次她在门口遇到了夏芙和夏芙的丈夫。
那个骄傲的女子,明明跟她一样年纪,却保养得当,雪肤花貌、光鲜亮丽犹如二十来岁年轻姑娘,她的丈夫宋池,丰神俊朗温文尔雅,夫妻俩气度高贵美貌相当,仿佛神仙下凡。
反观她自己,衣裳褴褛蓬头垢面活脱脱一个乞丐……
夏珍内心悲苦怨恨:都是夏家女啊,凭什么夏芙可以享受这一切,她却不能?
而夏芙根本不知道夏珍是谁,只当是来讨饭的。
她就从精致名贵的包包里掏出几张钞票塞给她,然后叫门卫把她赶走,别站门口不好看!
宋池却很有礼貌,耐心询问夏珍从哪里来,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才乞讨?语气温和,如春天的阳光般令人暖心。
夏珍立刻抓住这个机会,一五一时把自己的身份和遭遇说出来。
得知夏珍竟然也是夏家女儿,宋池大吃一惊,他不顾夏芙反对,带夏珍进屋见到了她的亲生父亲,夏志标。
夏珍跪倒在生父面前,痛哭失声。
但夏志标根本不为所动,他宠爱的目光只看着夏芙,笑呵呵朝夏芙问寒问暖。
转过头来面对夏珍时瞬间变脸,神色冰冷,目光凌厉厌恶,他丝毫看不起这个潦倒憔悴的女人,甚至认为她在说谎——他夏志标身居高位,怎么可能有私生女?
后来在宋池劝说下,夏志标还是对夏珍做了一番调查,结果如何,并没有公布,也依然不承认她的身份,只是让人悄悄安排了她。
没错,前世的夏珍并没得到夏家认可,不是高慧云一个人决定的,而是整个夏家的意思。
为维护脸面、家风,绝不允许私生女存在,所以夏珍没能认祖归宗,更不存在“夏珍”这个名字。
她前世一辈子随母姓,叫朱小兰。
前世的朱小兰得到一笔足够她度过下半辈子的钱财和一套高级小区的住宅,夏志标严厉警告:她只是夏家扶贫对象,一个远房亲戚而已,如果她守不住嘴巴在外面乱说话,就赶回乡下,甚至性命不保!
相比于穷山沟,当然是城里好,朱小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
所有人中,唯有宋池同情她,偶然在街上遇见,宋池会对她温言安慰、解劝,教她放宽心,努力活出自我。
若时间充裕,宋池还会陪她散散步,带她观赏、了解城市景点。
美男相伴,笑容温暖如沐春风,朱小兰受宠若惊,幸福得想流泪,宋池还鼓励她参与各种社交活动,比如学跳广场舞,报旅行社去旅游,扩展眼界增长见识,进培训机构学文化、掌握各种技能……充实自己、多交朋友,会让自己心胸开阔更加愉快。
只要是宋池说的,朱小兰都认真去做,慢慢地,她学会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朋友交际圈逐渐扩大,心情开朗眼界高了,完全像变了个人。
变得漂亮有气质,照照镜子,她发现自己的五官和夏芙其实有六七分相似,特别是一双眼睛,姐妹俩都承接于夏志标,即便四十出头了,依然明眸善睐流光溢彩,十分迷人。
朱小兰心里激动极了,似乎明白了宋池为何对她这么好:她并不逊于夏芙,同样拥有美丽的外表和高贵的气质!
甚至她某些方面比夏芙更好,比如性情温柔,容易害羞,说话轻声软语,宋池曾开玩笑说她声音像糯米糍有香甜的味道,让人听着上瘾。
她被夸得心里甜滋滋,愿意为宋池做任何事,陪宋池喝酒、聊天,宋池喝醉了她煮醒酒汤,细心给他擦脸洗脚,一直守护到他清醒;
宋池抽烟她从不反对,还会殷勤拿打火机帮点火,准备好烟灰缸。
她的柔顺、善解人意,让宋池深深感动。
骄矜自负的夏芙就做不到这样,甚至还强迫宋池戒烟戒酒,闻到宋池身上有一点点烟酒气味,就大发脾气吵得家宅不安,宋池要哄半天都好不了,常常弄得宋池身心疲惫。
小说《穿成炮灰千金,我先撕了这剧本》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