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捡个金疙瘩写的非常好,姜晓晓刘喜花是该书的男女主角,主要讲述了:第二天,姜美兰和姜美华,果然来帮忙来了。这时候,刘喜花的酒酿才刚刚做,还需要等上三天才出酒。姜美兰和姜美华帮不上忙卖吃的,两人便帮刘喜花做些家务。一个洗衣,一个扫地。村里人看到她们帮刘喜花,夸着她们勤…
《捡个金疙瘩》免费试读第55章 萌娃招揽生意
第二天,姜美兰和姜美华,果然来帮忙来了。
这时候,刘喜花的酒酿才刚刚做,还需要等上三天才出酒。
姜美兰和姜美华帮不上忙卖吃的,两人便帮刘喜花做些家务。
一个洗衣,一个扫地。
村里人看到她们帮刘喜花,夸着她们勤劳。
背地里,却说起了姜大娘,“养的女儿不帮家里来帮嫂子,可见嫂子比亲娘好。”
“可不是么,姜家那婆子偏心偏到太阳上去了,别的孩子都不是孩子,就大女儿是她的孩子,哪有这样当父母的?”
事情传到姜大娘的耳朵里。
少不了将姐妹俩骂一顿。
但姜美兰顽逆,骂她再厉害,她也不理会儿,一直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
骂得难听了,姜美兰干脆跑掉。
姜美华则默默不出声。
骂姜美华感觉对着空气骂。
把个姜大娘气了个倒仰。
–
过了三天,恰好是周日,姜美兰放假。
一大早,她就跟着姜美华来到了刘喜花这儿。
刘喜花酿的米酒出了酒酿。
她又搓了些小汤圆,一并煮熟了,加了糖,搅拌均匀,装在一个大罐子里。
姐妹俩找了些碗和调羹,装在另一个小木盆里。
由姜美华担着担子,一头装米酒,一头装碗筷,往街上挑来。
姜美兰跟在身后。
刘喜花不放心她们,将姜晓晓放在推车里,推在后面走,跟着她们一起来到街上。
因为是周日,一大早的街上,卖东西的,买东西的,挤满了街道,人来人往,十分的热闹。
姜晓晓的视力长开了,看得眼睛都顾不过来了。
刘喜花带着两个小姑子,来到了一个卖包子的摊位旁边停下。
因为这家包子铺的生意十分好,有不少人在买包子。
三人将担子停下,看着街上的行人,期盼着有人前来买米酒。
可旁边的包子铺做了十来个人的生意了,也没有一人前来问他们的米酒。
三人不禁着急起来。
“大嫂,没人来问呢。”姜美兰叹气。
“美兰,慌什么?再等等。”姜美华说,虽然她语气不急,但表情并不比姜美兰好多少,眉头都快拧成八字了。
“再等等看。”刘喜花也着急。
可着急有什么办法?没人来问啊。
最着急的该是姜晓晓,头次做生意,哪能干站着的?她替三人着急。
可她是小孩子啊,她才十一个月大,还不会说话。
【妈,得喊起来,卖米酒啊,香香甜甜的米酒啊】
【不喊一喊,没人知道咱们卖米酒啊】
刘喜花看着小脸皱成一团的姜晓晓,恍然过来,对啊,得喊一喊让人知道她们卖的是什么。
她清了清嗓子,朝过路的人喊起来,“卖米酒啦,刚酿好的米酒,香香甜甜的米酒。”
哐哐哐哐——
姜晓晓抓着手里的拨浪鼓,用力地敲着她的婴儿推车。
刘喜花清亮的嗓子一嚷,姜晓晓有节奏地敲击,很快就吸引了不少人回头来看。
刘喜花高兴了,“大婶子,大哥,来买点酒酿吧?”
可大家不看她的酒酿,全都跑去看姜晓晓。
姜晓晓,“……”不是卖她啊,你们搞错了!
“这女娃几个月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大娘,笑着摸摸姜晓晓的头。
姜晓晓穿着用五彩毛线织的毛衣,乌亮的头发扎着两个小羊角辫。
眉清目秀,大大的眼睛像黑葡萄一样。
像年画上的娃娃一样好看。
姜晓晓眨巴着大眼睛,看着这妇女。
刘喜花微笑说,“她十一个月了。”
“真乖,笑得真好看。”
姜晓晓又被摸了一把,她心说,您买我家的酒酿,我再笑一个给你看,我会更乖的。
她又用拨浪鼓敲了敲推车。
大娘笑着拍拍姜晓晓的头说,“哟,我不买你家的酒酿,你生气了?”
姜晓晓心说,那是当然啊。
“来一碗我尝尝,我正好饿了。”大娘朝刘喜花点头。
“六分钱一碗。”刘喜花说。
“好嘞,我给你一毛,你找我两分。”大娘摸出一毛钱,递给刘喜花。
刘喜花找了四分钱。
姜美华马上取了碗,舀了一碗酒酿丸子递给大娘。
大娘端在路边,端着碗喝起来。
“嗯,汤圆好糯,酒酿不酸,甜甜好,好香。”她赞不绝口。
那个中年男人见她说好喝,也要了一碗。
刘喜花高兴了,又开始喊起来,“酒酿丸子——,六分钱一碗。”
姜美兰则端着两个用过的碗勺,走到包子铺后面的小河边清洗。
姑嫂三人正忙着时,有个腼腆的青年男子走来了,“你们有多少酒酿丸子?”
姜美华发现来的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男子,脸色一下子红了,“挺……挺多的。”
她打开罐子的盖子,给男子看。
姜晓晓看着他,戴眼镜的斯文年轻男子,左眉尾一侧有粒小黑痣。
这不是暗恋姜美华,但被姜大娘棒打鸳鸯的兽医青年吗?
【二姑,这个年轻男人对你一见钟情呢,你可千万要把握住啊】
【你可千万别答应奶奶嫁给邻村大队的打铁匠,那个人会打死你的。一定要嫁给这个兽医青年啊】
姜晓晓不希望姜美华和兽医青年错过,着急得踢起了小脚。
姜美华吓了一大跳,她会被嫁给一个打铁匠?还会被打死?
眼前的男人,喜欢她?
姜美华抬头,又朝男人看去。
年轻男人见姜美华看向自己,心头一阵乱跳,“我……我好像见过你,你是前进大队五队的人吧?你放过牛儿,还驯服过疯牛。你姓姜是吧?”
姜美华窘着脸,惊讶地眨了眨眼,“你……你认识我?”
“这是我小姑子,她叫姜美华,小伙子,你认识我们家啊?”刘喜花见年轻男人一直盯着姜美华瞧,忙笑着说。
她是过来人,怎会看不懂年轻男人的眼神?
二小姑子今年十九了,长得亭亭玉立,性子又温和,是几个队中,长相最清秀的一个姑娘,比长姑子姜美枝还要好看。
只是,婆婆不喜花姜美华,成天不是打就是骂的。
但刘喜花觉得,姜美华是三个小姑子中最好看的一个。
小说《捡个金疙瘩》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