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是由作者“分在五班的兔子 ”创作编写的一本连载中都市种田类型小说,秦耕是这本小说的主角,第242章 抢生意是这本书的最新章节,已更新499529字。
一、作品简介
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小说是作者分在五班的兔子的倾心力作,主角是秦耕。主要讲述了:对于人家的议论,秦耕并没有太在意。前世自己是大学附属医院的急诊科学的大牌教授,1级主任医师,这是不争的事实。2级教授,1级主任医师是大学附属医院教授们的天花板了,因为,1级教授只授予院士这一级别的专家……
二、书友评论
故事情节不错,紧张有关联,希望作者继续努力
作者这书写的不错,可能是-位老医师写的。
故事新颖,贴近现实,虽说没有情情爱爱,但依然吸人眼球。希望作者更快更新作品或发布新作品。
那些5星的到底是真人还是人机?我一开始也以为是时代种田文,结果却是龙傲天式的都市神医文
此书是本此书是本好看的小说,对!他不是教科书,主角主导故事情节,很有趣。对医学方面的知识都是点到为止,没有过多的枯燥的讲解。医生之间的技术讨论,也让读者听得懂比如说免疫风暴!我听的就很有趣儿。个人理解是免疫系统打不过人家了,要和人家拼死相搏,自爆杀敌!大笑
三、作品赏析
对于人家的议论,秦耕并没有太在意。
前世自己是大学附属医院的急诊科学的大牌教授,1级主任医师,这是不争的事实。
2级教授,1级主任医师是大学附属医院教授们的天花板了,因为,1级教授只授予院士这一级别的专家。
自己穿越在小医生秦耕身上,注定了有一段苦吃,对于这一点,秦耕是有思想准备的。
你们想说就说吧,要吃瓜,我可以买一箩筐来。
所以,关于脑溢血的治疗,他们坚持用书本上的,他也不反对,等我今后能够把控这所医院之后,再按新知识要求不迟。
宋瑾之见秦耕不说话了,也就没有过多批评,点拨了几句,过过瘾够了。
还没到十一点半,就有人去食堂吃饭了,到底是油水少,不抵饱,一餐3两米饭,饭前就会肚子饿。
秦耕处理完手中的活,走了。
他没有去食堂吃饭。
见秦耕没来,食堂又有人开议了。
“这年轻人,学的不扎实。要把他带出来,只怕要几年时间。”
“是的,我担心他自以为是。譬如昨晚这样的手术,他竟然敢做!感染了怎么办?”
“肯定会感染的!百分之百!”
“宋瑾之院长,你不担心他昨晚的手术?”
“怎么不担心?我昨晚是要他去应付一下,而不是让他去做手术。谁知道,他懵懵懂懂的,竟然在寨子里做了手术。”
“估计他现在后悔了,你看他连中午饭都不来吃,不知躲哪里去了。你们也别当着他的面说太多,小心伤了他的自尊心。至于医学知识学的不扎实,慢慢来,毕竟他才学了一年零七个月,在我们勐养医院,其实,他的学习时间已经算比较长的了。”
宋瑾之副院长提醒他们。他一看大锅里的米饭所剩无几了,赶紧说:“哦!你们这些家伙,难道不知道秦耕还没吃饭吗?竟然一点都不留给他!你,你,少吃点,留点饭,留点菜给秦耕,等会,他还得要偷偷回来吃饭的。我们都知道,秦耕家常年缺粮。不来这里吃去哪里吃? ”
最后,还是为秦耕留了一碗米饭和几勺南瓜汤,厨房师傅用碗装好了,怕别人抢去吃了。
而此时,秦耕回到了家里,还没进门,就闻到了浓浓的香味。
大嫂宋珍莲果然在炒野猪肉。
这头野猪猪龄不大,才几个月大小,所以,猪肉格外的细嫩。
大嫂已经把野猪肉炒好了。
今中午,孩子们都不在家吃饭,5个大人可以安安静静地吃一顿肉了,宋珍莲特意到市场上买了佐料,大蒜、辣椒、酱油和料酒。
切肉,多切了一些,足足准备了1斤肋间肉,中午,要美美的吃一顿。
关键是仅仅五个大人,可以安安静静地吃。
有孩子在桌上,特别是自己家6个孩子,有肉,那不是夹菜,而是疯抢!
今晚上,当然还会要炒肉吃,炒再多,也不够孩子们抢的。
所以,宋珍莲哼着小调,满脸的幸福,在厨房里忙忙碌碌。
见秦耕进来了,高兴得说:“回来了?辛苦了辛苦了,昨晚一晚没睡,吃了饭,好好睡一觉!”
“有饭吃了吗?”秦耕看着笑吟吟的大嫂,心里也高兴。
“大哥就会回来了,他一回来,我们就开饭!”大嫂满脸的笑容,准备饭碗。
“哼,好香啊!”刚说完,大哥回来了,他还不知道野猪肉的事,闻到肉味,也没多过问,先咽了几口口水,才说,“又有肉吃?”
“孩子他爸,你来看!”大嫂宋珍莲踩起莲花步,牵着大哥秦牧的破衣袖,把他拉到厨房,“你看!这是什么?”
她指着脸盆。
两个洋瓷脸盆里,满满的全是腌制好了的野猪肉!
“都是我们家的!”
大哥眼睛都直了。
他是第一次看到自家的脸盆里装了这么多的肉!
他得确定一下,不是在做梦。
半晌,才反应过来,问:“这是你从傣族猎人那里弄来的?”
“是的。”秦耕见大哥高兴的样子,心里很幸福。
“买的?”大哥说出这话时,脸上的肌肉扯了扯。
“猎人为了感谢我帮他做了手术,送的。”秦耕很高兴,体会到了一丝丝成功感。
“哇!我们家秦耕有出息了!这么多肉,够我们吃一年!”大哥高兴得有点忘形。
很快,一家人坐上了桌。
一斤肉,5个大人,斯文点还是够吃的。
菜是送饭的。
小口吃肉,大口吃饭!
秦耕接二连三,吃了三碗米饭。
今天,大嫂宋珍莲特意没有做红薯丝米饭,这东西,难吃,吃上几年,一辈子也不想吃了。
前世,秦耕就有这个体会。
大嫂煮了3斤白米,5个人吃,刚刚好。
一顿饭,大约只吃了10分钟,这10分钟,太快乐了,很多年没有过这样的快乐了。
摸摸肚皮,饱了。
虽然昨天也吃肉,但今天不同,首先是气氛不同,今天是奔着开心去吃的,关键是当家人大嫂兴高采烈的,所以这顿大餐吃得很快活。
其次是今天第一次可以安安静静地吃肉,没有孩子们在边上疯抢,所以也吃的从容,吃得踏实。
“耕啊,做医生真好啊。”
父亲大有感慨,当初,决定学医是他的意思,一家人,大多是有不同意见的,本就穷,哪里还有能力供一个人去卫校读书呢?
秦耕初中毕业后是回家务农,还是找个职业学一学,一家人是有分歧的。
大嫂当然希望家里尽快添一个劳力。
但父亲独具慧眼,要秦耕打听一下有没有学医的指标。
父亲的祖父,也就是秦耕的曾祖,是当时的郎中,虽然没有名气,但一家人跟着没吃苦,人家饿肚子,他家隔三差五还能吃到肉、蛋和鸡鸭。
父亲印象很深,他希望自己儿子中有个学医的,今后吃肉吃鱼就不成问题了。
于是,他从祖传的木箱里翻出了5块银元,到景洪街上逛了半天,兑回来了150元人民币,这就是秦耕学医的学费钱。
现在,终于看到了希望。
“嘿嘿,嘿嘿。吃肉。”吃完饭,父亲还一个人在那里乐。
大嫂看了看父亲,又看了看秦耕,微微点头,说:“耕啊,你这身补子衣服,等你下个月发了工资,我帮你换了。一身补丁,做医生不体面。”
秦耕这才注意,上衣有三个补丁,裤子膝盖处,补丁套补丁。
确实,这样的医生有点窘。
好吧。也该换换了。
小说《重生七零:下乡后我成了赤脚医生》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