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原始,开始长生不老,喜当爹!这书“路过地狱”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讲述了白天耐希的故事,看了意犹未尽!《人在原始,开始长生不老,喜当爹!》这本连载中的奇幻仙侠小说已经写了980807字,最新章节第475章 别死绝就行。
一、作品简介
人在原始,开始长生不老,喜当爹!小说是作者路过地狱的倾心力作,主角是白天耐希。主要讲述了:几秒过后,凶兽开始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与此同时,它的双眸迸射杀意。白天双手握紧骨头匕首,极度紧张的往后退。这凶兽真的好丑,好吓人。它的个头不小,跟正常老虎那么大,但是毛发基本没有,很像是秃头的老狗。……
二、书友评论
人在原始,开始长生不老,喜当爹!真心不错,但是我中途弃了。唉,之前第一次把一篇小说看结尾,似乎也是最后一次,我真的无法接受将一篇全心投入的小说看结尾,那种感受太难受,两三天那时我整个人都是郁闷的,对不住作者这篇小说,我带入了感情,如果将它看到结尾,对我来说是一种折磨般的难受,现在看到了高潮了,我决定了弃了,拜拜!
三、作品赏析
几秒过后,凶兽开始咧嘴,露出锋利的牙齿。与此同时,它的双眸迸射杀意。
白天双手握紧骨头匕首,极度紧张的往后退。
这凶兽真的好丑,好吓人。它的个头不小,跟正常老虎那么大,但是毛发基本没有,很像是秃头的老狗。
最诡异的还是那双翅膀,跟烤翅似的,光秃秃的,就尽头有几根长长的毛。但是看起来特别有力量,而且尖端还有刺。
没等白天多想,凶兽已经开始绕圈,寻找合适的时机扑杀。
白天很清楚,自己不可能打得过这头凶兽。它那光秃的皮肤下一身腱子肉,想滑铲都滑不过去。
突然,白天脑子灵光一闪。他右手握着骨头匕首,左手用力敲击腰间的牛皮鼓。
咚!
突然的声音,让那凶兽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跳开。
有戏!
白天大喜,赶紧再次敲击牛皮鼓。
咚咚咚……
伴随着声响,凶兽还真吓得不轻,快速往山谷外边跳。那速度可真不是一般的快,瞬间跳出去十几米。与此同时,白天听到了一阵怪叫。
汪汪!
没错,就是狗叫的声音!
不过此时白天可顾不上那么多,看到凶兽消失,他不由得松了口气,随后瘫软坐在地上。
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真吓尿了。
羞耻啊,好歹也是个长生者,居然被一头奇怪的凶兽给吓尿……
继续尿!
一阵清爽过后,白天也恢复了理智,赶紧离开山谷。
回去的路上,白天满脑子都是那丑陋的凶兽。
看起来像老虎,但是没有毛,然后有翅膀,而且叫声有点像狗。
怎么这凶兽感觉有点眼熟?
只可惜,白天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在什么地方听说过这样的凶兽。
但这头凶兽的出现,让白天深深地意识到,这个世界比想象的还要复杂。
这个原始社会不仅人和动物都比较大,猛兽也更加凶猛,而且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凶兽。
也许,这个原始社会其实是某个玄幻世界的蛮荒时期?
可惜白天开不了天眼,他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小分子。到现在为止,白天甚至不知道自己所处位置在这个世界的地图上是哪个方位……
“小爹,小爹……”
远远地,白天就听到耐希的叫喊。抬头望去,看到耐希在部落外边等着。
白天甩开思绪,尽可能平和的走过去。
耐希跑过来:“小爹,你回来了。族长说,我们要离开这个地方了。”
“等天黑然后再天亮之后。族长说,让我们天黑的时候准备好,等天亮了就走。”
这么着急?不是说好了过两天吗?
不过也能理解,这个地方短期内不可能再有猎物。
这里的人很大,他们需要吃的东西也很多。光靠果子和地瓜,根本维持不了体力,必须得吃肉。
在这里多待一天,就多一分饿死的风险。
更何况,有那丑陋而又恐怖的凶兽在,跑得越快越好……
耐希神色复杂:“小爹,非要走吗?”
白天知道她舍不得这个地方,更舍不得她死去的阿娘。
白天微笑安慰:“耐希,我知道你舍不得这里。不过,我们活着的人才是最重要。我们人在哪,家就在哪里。”
“家?”耐希奇怪的歪着头。
白天点头:“对,家。就是我们住的地方,但是有我们在乎的人,就是家。”
耐希低头想了一下,很快抬起头来,脸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小爹,我知道了。有你在,就是家。”
这孩子,嘴真甜!
白天摸了摸她的头,跟她一起回部落。
族长很快找过来了,跟耐希说的差不多,族长打算明天就走。
至于往哪里走,反倒还在争论。一部分人觉得往太阳下山的方向走,一部分则是觉得往太阳升起的方向。
“白天兄弟,你觉得我们该往哪里走?”
听着族长的询问,白天寻思了一下,轻声道:“顺着河流走。”
“顺着河流走?”族长颇为奇怪。
白天肯定点头:“是的,顺着我们部落前面的这条小河走,一直往下的话,迟早会碰到一条更大的河流。河流旁边肯定会有其他部落,也会出现很多猎物。”
最重要的是,白天希望来日部落离开大山,进入平原。
只有进入平原,才能进入农耕时期!
在白天的记忆里,能在历史上留下痕迹的文明,几乎都是在平原。在山林里的部落,迟早要被猛兽吃掉。
族长沉吟了一下,拍着白天的肩膀:“我回去跟他们说一下,白天兄弟,你做好准备,我们肯定是要走了。”
迁徙,势在必行……
等族长离开,白天吃了一些果子,开始为迁徙做准备。
迁徙的路上会有很多未知的风险,不过短期内应该遇不到太厉害的猛兽,主要还是预防天气变化以及饥饿……
第二天,天亮之后,部落便开始骚动起来。
白天跟耐希还有耐大也收拾好了。
随着三人出现,部落里的人纷纷惊奇的打量着,因为此时三人的样子很奇怪。
白天的脚下穿了草藤编制而成的鞋子,身上穿的兽皮也被他编织成了衣服,虽然只是短袖短裤,而耐希和耐大的后背上还有一个简单的背篓。
这些东西全都是部落里没有过的,让好多人都感到惊奇。
“耐希,你这兽皮真好看。”
“对啊,怎么能做成这个样子啊,都把上面和下面盖起来了……”
“耐大耐大,为什么你脚下放一块厚厚的草啊?”
听着人群热闹的议论,耐希骄傲的昂起了头。她越来越觉得,小爹无所不能。
耐大也是得意的咧嘴,越发肯定跟着小爹不会饿死。
白天抿着微笑,轻声喊着:“大家安静,我给你们说一下。”
“这个叫鞋子,主要是保护我们的脚不被别的东西刺伤。你们看,我们可以用草,或者厚的兽皮包住我们的脚。虽然打猎的时候可能用不到,但是走路的时候会很有用。”
“还有这叫背篓,就是用一些藤条和木头连起来,然后我们就可以把东西放在里面,背着走。”
“哦对了,衣服,我们可以用坚韧的草啊,皮啊,把兽皮连起来……”
小说《人在原始,开始长生不老,喜当爹!》试读结束!